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5〕10号),结合《西京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25年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一)立项范围
参照《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题目自行拟定。
(二)立项类型
分为面上项目和专项项目两类。
1.面上项目类
(1)重点项目。立足前瞻性和先进性,着眼国家教师教育和教师队伍建设全局,研究我省教师教育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前沿问题,研究成果对推进全省教师教育改革和教师职业发展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2)一般项目。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立足我省教师教育具体问题进行研究,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2.专项项目类
(1)揭榜挂帅项目。针对教师教育和教师发展的迫切性关键难题,通过揭榜挂帅机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解决方案,吸引高校广泛参与。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师教育和教师培养培训实践,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教育质量提升。
(2)智库项目。立足我省教师工作具体问题进行资政建言研究,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二、立项数量
校级立项10项左右,省级面上项目择优推荐3项,省级专项根据申报质量择优推荐。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要求
1.面上项目类申报人要求
(1)申报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请项目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2)主持人应承担过校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鼓励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积极参与。
(3)申报人应熟悉所申报研究领域现状,有相关研究成果或从事教师发展与教师教育相关工作。
(4)主持人限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2项。往届“延期”“暂缓通过”项目主持人不得申请本年度教师项目。
(5)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2.专项项目类申报人要求
除满足一般面上项目类申请人要求外,专项项目类申报人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揭榜挂帅项目类申报要求:要求双主持人,分别为一名学术型主持人和一名基础教育学校主持人,要求学术型主持人应具有省级人才及以上称号,基础教育学校主持人为省级教学名师、教授或正高级教师及以上。
(二)其他要求
研究内容要求及申报立项、结题、验收等环节按照《西京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4月15日前,个人填写《西京学院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2),所在部门择优推荐,个人将《申报书》上传指定平台(附件4),《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联系人邮箱。
(二)4月20日前,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和推荐项目名单。
五、政策支持
(一)该项目列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照《西京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配套相应的经费。
(二)获批校级立项后,在教科研定级、职称评审中等同于校级教改项目,省教育厅立项的项目等同于省级教改项目。
联系人:王 静
联系方式:7032(内)/85628601(外)
电子邮箱:20220027@xijing.edu.cn
附件:
1.陕西省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2.西京学院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申报书
3.项目申报汇总表
4.西京学院教师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研究项目填报手册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