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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届课堂教学示范课观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8 浏览量: 作者:

各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发挥优秀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本学期“本科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决定开展第十届课堂教学示范课观摩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展示优秀教师教学风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师之间的学习交流,提升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二、观摩课及学习交流会安排

观摩课时间安排
教学单位 主讲人 课程安排
机械工程学院 解欢 4月24日《机械原理》星期一(3-4节)10:30-12:20
计算机学院 徐鲁辉 4月24日《大数据开发技术》星期一(5-6节)14:10-16:00
电子信息学院 丁思懿 4月27日《精细有机合成》星期四(3-4节) 10:00-11:50
会计学院 李阳艳 4月27日《中级财务会计》星期四(5-6节)14:10-16:00
医学院 刘子瑄 4月28日《中医护理学》星期五(5-6节) 14:10-16:00
传媒学院 任青青 5月9日《影视广告》星期二(3-4节) 10:10-12:00
马克思主义学院 戴从容 5月10日《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星期三(3-4节)10:00-11:50
学习交流会时间安排
时间 主讲人 参会教师
5月15日16:40-18:00 丁思懿 徐鲁辉 现场聆听丁思懿、徐鲁辉两位教师观摩课的理工科教师代表
5月16日16:40-18:00 解欢 刘子瑄 现场聆听解欢、刘子瑄两位教师观摩课的理工科教师代表
5月17日16:40-18:00 戴从容 李阳艳 任青青 现场聆听戴从容、李阳艳、任青青三位教师观摩课的文史、艺术学科的教师的代表

    三、活动地点

    授课地点:图书馆202教室

    交流会地点:教师发展中心301智慧教室

    四、参加观摩课人员

   (一)新入职教师(2022年8月-今);

   (二)教学能力待提升、警示教师(2023年3月-今);

   (三)青年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班全体学员;

   (四)除以上参加人员外,各学院推荐3-5名教师选课参加。

    五、要求

   (一)各学院(中心)要重视本次活动,通知并要求本部门教师按时参加,认真观摩。

   (二)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班学员,每人不少于4学时;教学能力待提升、警示教师,每人不少于6学时;学院推荐参加的教师不少于2学时。

  (三)所有听课教师按时到达听课地点,认真填写听课记录,结束时将听课记录表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四)观摩课后,将组织授课教师与听课教师学习交流会。

   联系人:杜欣璐 7032(内线)/85628601(外线)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4月14日